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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须知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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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献血前应知内容:

1、 安全的血液可挽救生命,不安全的血液却能危害生命。安全的血液只能来自于以利他主义为动机和具有健康生活方式的献血者。请高危行为者(如有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艾滋病或性病等)不要献血。若明知有高危行为而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可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2、 请不要为了化验而献血。国家提供艾滋病免费咨询和检测服务,如有需要,请与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

3、 为了对您的健康状况和是否适宜献血进行评价,您需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如果表中提问涉及到您的隐私或令您感到不舒服,请您谅解。

4、 《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请给予支持。

5、 如果您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请在第一时间内告诉我们(联系电话0319-2159030)(正常工作时间),0319-2158705(24小时)

6、 献血过程是安全的。血液采集使用一次性无菌耗材以保证献血者安全。有些人偶尔会出现如穿刺部位青紫、出血或疼痛、献血后头晕等不适,这些不适都是轻微或短暂的。恳请每位献血者遵照献血前、后应注意的事项,以减低献血不适发生的可能。

7、 血站严格遵从国家规定进行血液检测,将检测合格的血液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理。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您所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能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8、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血站将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我们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二、献血前、中、后注意事项: 

献血前:

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以及驾驶证等),不吃药、不饮酒、不要过度疲劳。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前要吃素食,不要吃油腻食物。为了您和用血者安全,请如实填写《邢台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表》  。

 献血中:

精神不要紧张,保持良好心态。采血结束,请加重按压穿刺点10~15分钟,按压期间不要松手、切勿揉搓,针眼处的粘贴4小时内不要揭掉,以防止感染。

献血后:

1、   如出现不适或晕针,应多休息,请您不要驾驶任何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离开时应结伴而行。

2、   避免剧烈运动,献血当天避免高空或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

3、   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抬举重物、抱孩子、用力拧毛巾等。

4、   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24小时内避免清洗。

5、   如针眼处皮下渗血造成红肿,可用干净塑料袋套上毛巾冷敷,红肿如转青紫后,可用干净塑料袋套上毛巾后热敷,避免用毛巾直接敷在针眼处,以防被水浸润,造成感染,一般在7~10天内消散,不会留下痕迹,如渗血造成红肿面积较大,应请医生处置。

6、   适当饮食,多饮水,不要饮酒,可以吃些新鲜的蔬菜、水果、豆制品、新鲜鱼虾等,请不要暴饮暴食。

7、  在献血后1个月内如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或因各种情况被要求隔离时,请一定致电邢台市中心血站进行回告。

联系电话:0319-2159877(正常工作时间)  

                    0319-2158471(正常工作时间)

                    0319-2158705(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