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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二医院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开通通知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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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保开通的县市区现已全部开通 。

特别提醒:因各县区医保中心周六日不办公,建议大家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前来我院办理报销手续,避免因县区医保中心不办公造成二次往返。

 

报销时所需资料:

1、户口本

2、诊断证明

3、社保卡

4、住院押金收据 

5、住院科室开具的出院记账单。

特别提醒

1、产妇另需提供准生证。

2、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到本地医保部门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获取新生儿参保号或办理社保卡,否则不能享受报销待遇。

 

三、必须使用社保卡报销的县市区:

 

依据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要求,任县、柏乡、沙河、内丘、广宗、临城、清河、开发区、桥东区、桥西区、其他县市区已有社保卡并激活的参保患者住院登记、报销必须使用社保卡,无卡者请及时到本地医保部门办理紧急制卡并激活社保卡,否则无法正常使用。

 

                               邢台市第二医院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