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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五医院微党课| 学习《党纪处分条例》⑺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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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纪律的定义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


二、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及其处分

(一)违反组织纪律的主要表现行为:

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2、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3、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的行为;4、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二)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依据《党纪处分条例》 第七十七条至九十三条)。


三、2023年12月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在“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章节充实的内容

1、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纪律审查的威慑力和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充实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行为的处分条款。

2、配合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实施,充实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行为责任人的处分条款。

3、配合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等制度的落实,充实对“在职务职级晋升、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条款。

4、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行为,充实对“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的处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