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镇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时持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和医保卡到医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2、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上须有医生及护士长签字,并注明人证一致)、医保证,24小时内到医院医保窗口(门诊楼三楼)登记备案。
3、 出院结算时先持记账单到医保窗口盖章,然后持预交款条到收费处结账。
注意事项:
1、年度累计统筹金额达8万元以上,携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2、外伤:在入、住院时发现意外伤害的要说明原因,如工伤、交通事故等有第三方责任的,职工医保不予报销;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到医院医保窗口领取意外伤害办理流程说明书。
医保窗口咨询电话:5716536